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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知道干海参是不是过期了(干海参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吗)

2024-02-16 00:09 来源:网络 点击:

怎么知道干海参是不是过期了(干海参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吗)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很多消费者在购物或者服务权益受到损害时,越来越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

2016年1月2日,杨先生在省会某超市购买了两盒“某牌半干海参”,杨先生将海参买回去之后,发现外包装盒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只提示生产日期见内包装,打开外包装盒之后,海参是装在密封的塑料袋内,但是塑料袋上也未标注生产日期。后杨先生在盒内找到一份散货产品标签,标签上标注产品品名为“某牌半干海参”,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保质期为-18℃以下冷冻储藏12个月,另标注了产地、生产商、地址、电话等内容。杨先生购买的海参,显然已经过期,因为价值较高,杨先生遂找到某超市协商退款及赔偿事宜。

某超市仅承认杨先生确实从该超市购买过海参,但并不认可杨先生所说的过期食品,称已经与某品牌海参生产厂家联系了,厂家认为杨先生所说不符合实际,不能认定杨先生提供的产品标签是当时所售出的海参的。因未得到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杨先生对此非常不满,于是将某超市诉至法院,要求某超市退还其货款,并按货款十倍标准对自己进行赔偿。

桥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杨先生提供的购货发票、外包装盒、散货产品标签等证据可以证实被告某超市出售给原告的两盒“某牌半干海参”为过期食品。被告某超市虽有异议,但未提供相反证据或说明充足的理由,该院不予采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该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最终,该院依法判决,被告某超市退还原告杨先生所付货款,并给付价钱十倍的赔偿金。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品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并尽可能要求商家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可以有效地进行维权索赔。